控感与职工保健科 林焕新、林穂卿报道
我中心是广东省、广州市最早的肿瘤致残劳动能力鉴定指定诊断医院。1995年办理肿瘤病人劳动能力鉴定由医务科移交控感与职工保健科负责,并组织和选送了一批广东省及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专家,每年为肿瘤患者办理劳动能力鉴定150人次左右。
在各位专家库成员的共同努力下,肿瘤致残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得以顺利开展,但也暴露出一些在伤病劳动能力鉴定中存在的问题,有必要提醒各位专家注意,更好地做好肿瘤致残劳动能力鉴定诊断工作。
首先我们应注意到,劳动能力鉴定诊断结论中存在的问题直接影响劳动能力鉴定的最终结论,导致结论不准确,这必然会引起劳动争议。所以规范的诊断相当重要,专家库成员应当规范性填写《广州市伤病劳动能力鉴定表》中“指定医院诊断小组诊断结论”一栏,填写内容应该包括如下四个方面:①伤病时间、部位;②确诊的临床诊断;③所行的治疗;④目前的功能。
规范的填写示例:
包括临床诊断和功能诊断两个部分。如:“×年×月×日诊断为鼻咽未分化型非角化性癌髋骨转移放疗后,现右髋关节功能正常”。
不规范的填写示例:
①“鼻咽低分化鳞癌T4N0M0Ⅳ期在我院放疗后,现病人出现后组颅神经损伤,颈纤维化严重,听力严重下降。鉴于以上情况,建议病退处理”。诊断专家作出了“建议病退处理”的诊断,此项内容显然属于政府职能,而不属于鉴定诊断内容,这样写容易造成职工与医院、政府部门之间的劳动争议。
②有专家作出了“患右腘窝滑膜肉瘤治疗后,目前属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诊断,此项内容属于抽取专家鉴定时的内容,不属于鉴定诊断内容,明显不符合鉴定诊断要求。
③“右乳侵润性导管癌治疗后右股骨转移,现右下肢活动严重障碍”。诊断专家作出了临床诊断和功能描述,但功能损失程度描述太过笼统,使鉴定专家无从了解伤者的真实情况。
④诊断专家对伤情的诊断,与工伤认定部位明显不同。
除了不规范的填写外,我们还应注意:
①劳动能力鉴定诊断结论必须使用指定的用章,该指定用章必须到劳鉴办备案,以便查对。目前我中心劳动能力鉴定诊断结论指定用章放在控保科。
②进行鉴定诊断时一定要见到当事人,不能仅凭所提供的病历、化验单或他人的代诉等做出诊断。特别是评定肌力、心功能等指标时,必须通过检查过当事人才能写下客观的诊断意见。外院曾发生过专家未见到当事人,只根据伤者家属的要求填写鉴定表导致争议的案例。
③专家库成员高度负责的态度,是避免争议及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得以顺利进行的重要前提。外院曾发生过专家库成员未进行细致的体格检查和必要的客观检查致使出现较大争议的案例。
以上仅是我们在肿瘤致残劳动能力鉴定诊断工作中遇到的一部分常见问题。肿瘤致残劳动能力鉴定诊断工作需要各位专家的积极配合。专家的工作是一种责任,也是一种荣誉、一种信任。只要我们加强沟通,严格要求,共同努力,相信我中心的肿瘤致残劳动能力鉴定工作一定会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