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申报的组织工作
一、科技成果申报的组织工作
科技成果申报的组织工作一般包括评价(鉴定)、登记、报奖三个阶段。其中科技成果评价与登记是推荐科技奖励的必备前提,而科技成果鉴定是应用技术成果(包括应用基础研究成果)取得技术证明文件的主要评价方式,也是科技成果申报组织工作的重点;基础理论成果无须组织鉴定,但应由单位学术委员会根据相关查新报告与引文检索结果等出具详细的评价意见;报奖按照有关主管部门每年的通知要求填报科技成果申报书,具体报奖时间见下面附件。
二、科技成果申报的一些基本要求
1.科技成果应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先进性、实用性、系统性等。
2.基础或应用基础理论成果,必须以论文或专著形式在国内外专业期刊公开发表一年以上,并得到国内外同行正面引用或应用。
3.应用技术成果必须经过实践验证并已进行一年以上较大范围的推广应用,产生较好的社会或经济效益。应用证明是指应用成果单位出具的推广应用该项科技成果的证明材料。另外,参加国际、国内较高层次的学术交流,举办专业技术培训班等亦可作为成果推广应用证明材料。
4.药品和生物制品等研究项目,应取得新药证书并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植入人体内材料应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证明,涉及医疗器械产品的项目,应完成市场准入并提供进入临床应用的政府批文,取得较大经济和社会效益。
6.计算机软件应进行软件版权登记。
7.凡涉及实验动物的成果,必须提供:广东省实验动物合格证复印件和广东省动物实验条件合格证复印件。
8.要求到指定单位进行科技成果查新。
9.要求将课题研究的原始材料归档。
10.由多个单位(包括校内校外)共同完成的成果,应根据贡献大小原则,实事求是地确定排名顺序,并提供联合申报证明。
11.成果完成人的名次,应根据贡献大小原则,实事求是地确定,并填写《署名定量评分表》。
三、科技成果鉴定必备的材料
在医科处网上下载各种表格。
医科处全年受理科技成果评价(鉴定)申请与登记工作,具体申报流程见中山大学医学科学处网站。建
议我中心获得国家、省部委、厅局课题资助并已完成的老师积极申报,取得重大效益的计划外课题的老师也可
申报。(科研科)
| 层 次 |
奖 励 名 称 |
主 管 部 门 |
每年大致 申报时间 |
| 国家级 |
国家科学技术奖 |
国家科技奖励办公室 |
1-2月 |
| 省部级 |
中华医学科技奖
广东省科学技术奖
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 |
中华医学会科技评审部
广东省科技厅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处
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成果专利处 |
2-3月
3-4月
7-9月 |
| 市 级 |
广州市科学技术奖 |
广州市科技局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处 |
11-12月 |
备注:
1. 国家科学技术奖由有关主管部门从获省部级二等奖以上项目中推荐申报。
2. 中华医学科技奖实行择优限额申报,我校一般每年约有6个推荐名额。
3. 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和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不限额申报,凡在申报时间之前完成科技成果评价(鉴定)与登记的项目均可申报。
4. 推荐广州市科学技术奖须符合广州市科学技术奖评审范围。即:获广州市科学基金资助或与广州市市属
单位合作完成或在广州市市属单位推广应用取得良好效益。
5. 其它经国家科技部审批设立的有关社会力量奖项(如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科学技术奖等),推荐工作一般由省级专业学会等主管机构负责。
6. 所有科技奖励的具体申报时间均以有关主管部门当年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