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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8年下半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按照《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粤卫〔2007〕10号)的要求,现将申报2008年下半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级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要求,项目内容要符合“四新”、“三性”原则;举办项目单位应具备良好的办学条件(师资、场地、教材及教学管理等)。每位项目负责人新申报的项目不能超过2项;每个项目授予学分最多不超过10分。(6学时/分)
二、 申报程序
1、申报2008年下半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请各项目负责人自行填表申报,由中心教务科汇总统一向学校医学继续教育中心上报,医学继续教育中心进行审定、盖章,统一报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2、申报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者,须按要求填写《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用A4纸打印,一式5份,并提交电子版一份。
《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可直接在广东医药卫生信息网上下载。网址:www.med.sti.gd.cn 或www.medste.gd.cn
,或入学校网→http://zssom.sysu.edu.cn/→继续教育→表格下载。
三、申报时间
2008年下半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校受理申报的截止日期为2008年5月25日。(请于5月22日前交中心教务科)
中心教务科
2008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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