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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 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为卫生事业改革发展提供政至宝证


                       ——在2008年全国卫生系统纪检监察暨纠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卫生部党组书记 高强
                                      (2008年1月22日)


同志们:
  这次全国卫生系统纪检监察暨纠风工作会议,是卫生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和行风建设的一次重要会议。昨天,大家认真学习了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全会精神。李熙同志受部党组委托作了工作报告,陈竺同志代表卫生部对加强卫生行风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他们讲得都很好,希望各地区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我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和贺国强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有四点深刻的体会:第一,我们党对在长期执政的条件下,必须抓好反腐倡廉工作的认识更加清晰;对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党内可能遇到的风险认识更加清醒;对反腐倡廉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认识更加清醒;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意义的认识更加清醒,态度也更加坚定。第二,经过多年的不懈探索,我们党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实践经验更加丰富,理论体系更加完整,指导思想、战略方针和总体思路更加明确,工作措施更加扎实有力。第三,反腐倡廉建设实行惩防并举、防治结合的方针,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工作成效也更加显著。第四,卫生系统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和行风建设的任务更加艰巨,责任更加繁重。我们必须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认真研究和解决卫生系统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解决廉政勤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解决损害群众利益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以优良的政风促行风,推动卫生系统行业风气的进一步好转。 党的十六大以来,卫生部党组和全国卫生系统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部署,坚持一手抓卫生改革发展,一手抓反腐倡廉建设,“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这是各级党委政府加强领导的结果,是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全体卫生纪检监察干部恪尽职守、扎实工作的结果。200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坚持中国特色卫生事业发展道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关键一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一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战略方针和工作部署,以更加饱满的政治热情,更加坚定有力的工作姿态,更加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更加扎实高效的工作作风,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和行风建设,为卫生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下面,我讲三个问题。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充分认识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党的十七大强调指出,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党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是水火不相容的。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全党同志一定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党的十七大第一次把反腐倡廉建设同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一起,确定为党的建设的基本任务,这是党中央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
党的十七大提醒全党同志要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既要增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好当前的各项工作;又要坚定信心,树立长期斗争的思想,把反腐倡廉贯穿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坚持不懈地抓下去。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实现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与中国特色卫生发展道路的有机结合,为卫生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证,是全国卫生系统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的重要任务。卫生纪检监察工作既是党和国家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既是党和国家纪检监察队伍中的重要成员,同时也是卫生队伍中的重要成员。卫生纪检监察工作既与党和国家的纪检监察工作紧密相连,必须置于全党反腐倡廉建设的大局之中,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又与卫生工作紧密相连,也必须置于卫生工作的全局之中,为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卫生事业发展新局面提供坚强的支持和可靠的保证。因此,从事卫生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一系列战略决策和部署,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发展的一系列指示和精神,通过加强卫生纪检监察工作,促进卫生系统党风、政风和行风建设,促进卫生事业改革发展,实现卫生纪检监察工作监督与服务的统一。
  
  胡锦涛总书记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指出,各种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一是干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损害公平竞争和市场秩序,对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二是违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原则,损害党和政府的信誉和形象,降低国家政权机关的公信力,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三是动摇理想信念,滋长腐朽没落思想,助长不良的社会风气,损害社会主义道德,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先进文化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四是违背社会的公平正义,干扰社会管理,侵害人民权益,激化社会矛盾,对保持社会和谐稳定造成不利影响;五是违背党的根本宗旨,动摇党的执政基础,削弱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对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保持党的先进性带来不利影响。这些不利影响概括为一句话,就是如果不坚决防范和惩治腐败,任凭腐败现象滋生蔓延,最终将导致经济衰退、政治动荡、文化颓废、社会混乱的状况,导致党严重脱离人民群众,失去人民群众的支持,党心民心就无法凝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就无法实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也就无从发展。胡锦涛总书记还指出,全党同志必须牢记,一个政党过去先进,不等于现在先进,现在先进不等于永远先进。党的核心领导地位不是一劳永逸的,过去拥有不等于现在拥有,现在拥有不等于永远拥有。我们讲为党分忧,首先就要严肃认真地思考这个问题。我们必须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深刻认识反腐倡廉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定不移地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健康发展,为发展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提供有利的条件和坚强的保证。 结合卫生工作的实际,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和行风建设,更具有特殊的紧迫性。大家知道,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人民健康权益的全局出发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党的十七大把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实现病有所医,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之一。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抓住机遇,应对挑战,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坚定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卫生发展道路,是全国600万医疗卫生工作者面临的光荣而艰巨的任务。党的十七大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卫生发展道路做了深刻而明确的阐述。我在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概括为“七个一”,这就是:一个方向,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方向,偏离了这个方向,卫生发展就失去了灵魂;一个本质,就是要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这是社会主义卫生事业的本质要求,违背了这个要求,就违背了社会主义性质,违背了卫生工作的基本职责,也就失去了方向;一个方针,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卫生事业发展规律的集中体现;一个体制,就是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这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强化医疗卫生机构的公共服务职能和社会责任,强化政府实行全行业属地化管理,改革以药补医机制,维护公益性质的有效措施;一个保障,就是强化政府的责任,完善国民健康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制度建设,严格厉行监管;一个重点,就是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包括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卫生事业四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必须统筹协调,同步推进;一个目标,就是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综上所述,现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卫生发展道路的核心内容是两条:一是立足国情,从实际出发,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民健康需求出发,不能照搬外国的发展模式,不能脱离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
  二是坚持社会主义的基本卫生制度,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协调小组经过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提出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和政策框架,形成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2008年,各项卫生工作都要围绕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有关政策措施来进行。在新形势下,各级党委政府对卫生事业的重视程度将进一步提高,对卫生的投入和支持的力度将进一步加大,体制环境和政策环境也将有很大的改善,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的期望和要求也会进一步提高。我们既面临发展的动力,又面临工作的压力。新形势、新任务要求我们,必须切实转变服务观念,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适应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必须做到党和政府满意,人民群众满意,广大医疗卫生工作人员也满意,这是一项光荣而艰巨的任务。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应该更加注重加强卫生系统自身建设,加强医疗卫生队伍的思想、道德、作风建设和纪律教育,加强管理和监督。应该看到,改革医药卫生体制和政策环境不容易,而转变思想观念、改进工作作风、加强队伍建设、改善内部管理就更难。如果由于我们的工作没有跟上,反腐倡廉建设没有做好,卫生队伍的思想观念、作风不适应改革的新形势,某些消极腐败现象不能及时消除,从而影响卫生改革的深入和实际效果,影响人民群众的利益,我们就要犯历史性错误,就要承担历史性责任。 实践证明,如果不首先解决好反腐倡廉和行业风气问题,不端正思想作风,不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任何改革措施都难以落实,增加多少投入,也难以收到明显的效果,改革成果也难以落实到群众身上。多年来,我们已经饱尝过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苦果,必须认真汲取这个教训。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卫生纪检监察工作的任务比过去更重,责任比过去更大。工作做得好,就会促进卫生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工作做得不好,就会影响卫生改革的成果,影响政府的公信力。这不是耸人听闻,而是一个紧迫而现实的问题。近几年来,全国卫生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和行风建设的成效是有目共睹的,但是总体形势仍很严峻,任务仍很艰巨。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回扣、提成、乱收费等不正之风还没有得到根本的遏制,医药购销和基建工程中的商业贿赂还依然存在,已经影响了卫生改革的顺利进行。因此,在改革医药卫生体制和政策环境的同时,我们必须转变思想观念,改进工作作风,加强队伍建设,改善内部管理。各级卫生部门和广大卫生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一定要树立强烈的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以高度的历史使命感和工作责任感,克服松劲和畏难情绪,坚定信心,振奋精神,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增强纪律观念和服务意识,促进卫生改革发展的顺利进行。

二、认真总结经验,推动卫生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和行风建设的有序开展  
  在多年开展反腐倡廉建设和行风建设的实践中,我们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这些经验集中到一点,就是要把反腐倡廉建设贯穿于卫生工作的各个领域,体现在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的各个方面。
  第一、坚持以人为本,把维护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的根本出发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必须把大家的积极性都调动起来,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国家创造更多财富,为人民提供更好服务,努力形成社会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全国医疗卫生工作者是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主力军,医疗卫生工作者与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是一致的,但在某些方面也存在一些矛盾。我们在反腐倡廉建设和行风建设中,要善于把二者的利益统一起来,统筹兼顾,妥善处理。一方面,要动员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坚决查处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另一方面,也要尊重和保护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尊重他们的劳动成果,发挥他们的首创精神,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只有这样才能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共享的局面。
  第二,坚持综合治理,实现思想道德教育与加强制度建设相结合。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是拒腐防变的第一道防线。我们广泛深入地开展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廉洁行医和艰苦奋斗教育,要求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始终保持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始终保持正确的服务理念和责任意识,打牢廉洁行医的思想政治基础,提高遵纪守法和维护人民权益的自觉性。同时,我们努力加强各项管理制度建设,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减少消极腐败滋生的制度漏洞。在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中,我们坚持思想教育、查处案件与加强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特别是制度建设,我们下了很大的功夫,制定了一系列制度措施,收到了很好效果。比如,为解决药品回扣问题,我们改进了处方管理办法,实行用通用名开具处方的办法;在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方案中,我们立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由国家确定基本药物目录,由政府组织招标生产、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并规定不同类型医疗机构对药物的使用比例。这也是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一个有效手段。我们还要逐步改革医院的以药补医机制,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政府要相应地增加补贴,这也是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措施。应该看到,现阶段存在的某些腐败现象,虽然与部分医疗卫生人员的思想道德有一定关系,但主要是由于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影响。制度不完善,管理不到位,是滋生腐败的重要原因。我们不仅要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坚决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更要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机制改革,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杜绝不正之风的滋生蔓延。
  第三,坚持统筹兼顾,实行惩治腐败与端正行风相结合。近几年,医疗卫生领域一些严重违法乱纪的大案要案时有发生,影响极坏,我们会同有关部门坚决查处,毫不手软,表明了我们反对腐败的坚定决心,并对重大案件进行剖析研究,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我们坚决站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下最大的决心、花最大的气力进行综合治理。在卫生队伍中,严重违法乱纪的腐败分子是极少数,绝大多数医疗卫生人员是好的或比较好的;卫生系统发生大案要案是少数,而某些却带有一定的普遍性。对此,我们绝不能有法不责众的思想,必须把维护群众利益贯穿到卫生各项工作之中,把缓解医患矛盾、化解医患纠纷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认真倾听患者呼声,关心患者疾苦,真心为他们做好事、办实事,着力解决他们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第四,坚持循序渐进,实现反腐倡廉阶段性任务与长期性目标相结合。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和行风建设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将伴随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我们既不能急于求成,也不能无所作为;既不能麻木不仁,抓而不紧,又不能裹足不前,畏首畏尾;既要有明确的长远工作目标,又要有明确的阶段性任务。针对不同阶段暴露出来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我们要坚持一个战役一个战役地打,一个堡垒一个堡垒地攻,每年都要提出一些重点工作和任务,每年都要解决几个突出问题,每年都要让群众获得实实在在的利益,每年都看到我们的工作变化。经过多年的努力,工作成效就会积少成多、集腋成裘。
  第五,坚持改革创新,实行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与调动卫生人员积极性相结合。应该肯定,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作风素质和技术素质是好的,他们在比较困难的条件下,忍辱负重,埋头苦干,承担了各方面的压力,努力为人民健康服务,应该得到全社会的尊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卫生事业快速发展,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人民健康状况逐步改善,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功不可没。2003年,我们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依靠法制、依靠科学、依靠群众,极短的时间里战胜了非典疫情,创造了人类疾病防疫史上的奇迹,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更是功不可没。对他们中间存在的问题,应该实事求是地分析,既不能回避掩饰,也不无限放大,否定主流、否定奉献和业绩。有些媒体,对发生在个别医院、个别医生身上的问题反复报道,重复报道,极力渲染,把局部问题看成全局问题,把个别问题看成整体问题,这不是正常现象。对于广大医疗卫生人员要信任、理解、尊重和支持,鼓励他们刻苦攻关,大胆创新,鼓励他们知难而进、艰苦创业。绝不能把他们与人民群众对立起来。如果医务人员知难而退,明哲保身,不愿承担风险,谁来攻克医学难关?谁来治病救人?谁来保护人民健康?我们不能忽视存在的问题,但必须要分清主流、支流,保护广大医疗卫生人员的积极性,不要伤及无辜。对于少数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无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我行我素,严重损害人民利益的行为,必须坚决查处,这既是党和政府的要求、人民的愿望,也是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的心声。 以上这些宝贵经验,是全国卫生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指示精神,是广大卫生工作人员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开拓进取,勇于探索,勇于实践,勇于创新的结果;是广大卫生纪检监察干部,恪尽职守,努力工作的结果。我们要倍加珍惜,倍加爱护,持之以恒,长期坚持。
 
三、全面推进卫生系统反腐倡廉和行风建设

  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对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全国卫生工作会议和这次卫生纪检监察暨纠风工作会议对卫生系统的反腐倡廉工作也做了具体安排。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振奋精神,坚定信心,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领导,高标准、严要求,扎扎实实做好工作,务求取得明显成效。 (一)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卫生系统的反腐倡廉建设和行风建设,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是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呼声,也是广大医疗卫生人员的愿望,是卫生事业改革发展顺利进行的坚强保证。卫生系统的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以高度的使命感和紧迫感,切实承担起反腐倡廉建设和行风建设的政治责任。落实反腐倡廉建设和行风建设任务,关键是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的党政主要领导,要对本地区、本单位的反腐倡廉建设负总责,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建立健全有关工作制度,落实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规定,既要按照分工抓好业务工作,又要抓好分管领域的反腐倡廉和行风建设,形成“一班人”齐抓共管的局面。各级党委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常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汇报,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部门行使职权,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各级纪检监察部门也要勇于承担责任,大胆开展工作,克服等待、观望等倾向。上级卫生部门要加强对下级卫生部门的指导,形成全系统、全行业齐心协力抓行风建设的良好氛围。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反腐倡廉建设和行风建设纳入本地区、本单位的整体工作之中,寓于各项改革发展的重要政策措施之中,与卫生改革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互相促进、协调发展。要严格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党组和医疗卫生机构党委,要对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认真考核,把考核的结果作为对干部业绩评定、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要切实加强对考核结果的运用,好的要表扬和奖励,不好的就要批评教育,对那些因不抓不管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坚决按照有关规定追究领导责任,切实维护责任制的严肃性。卫生系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的职能作用,积极协助党组、党委研究部署工作,落实责任分解,加强检查指导,充分调动各职能部门的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 (二)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发挥表率作用。党的十七大提出,优良的党风是凝聚党心民心的巨大力量。要坚持群众路线,真实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意愿,真情关心群众疾苦,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我们不仅要关心本部门、本系统、本单位职工的利益,更要关心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以求真务实的作风让群众切实体会到卫生系统行风建设的成果。好的作风既是抓出来的,更是带出来的。各级领导干部都要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一是要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真正做到想问题、办事情、做决策都坚持将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的根本标准。二是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之风,讲真话,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解决群众最关心的突出问题上,放在解决党建工作的突出问题上,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事情,努力创造出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无愧于历史的业绩。三是要自觉维护团结,维护领导班子的团结,维护单位内部职工的团结,维护卫生系统的团结,维护不同工作领域之间的团结。四是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加强廉洁自律,要求大家做的事自己首先做好,要求大家不做的事自己坚决不做。卫生部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作风状况,对全国卫生系统行风建设有着重要的表率和示范作用,领导机关的作风好,就会影响和引领行业风气向好的方面发展;领导机关的作风不好,行业风气也不可能从根本上好转。在行风建设中,卫生部要首先带好头,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直属单位也要带好头。卫生部党组成员和各个司局的领导同志们要为全国卫生系统树立良好榜样。
  要完善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着眼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努力提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能力和推动卫生改革发展的能力。要建立健全党组、党委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的制度,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要坚持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不允许个人说了算。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倡廉建设和行风建设的各个环节,在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经费管理、项目审批、组织招标等各项工作中,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要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戒勉谈话、民主生活会、经济责任审计等监督制度,建立起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
  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倾听群众呼声,摸实情、办实事、求实效,推动和指导工作。反对形式主义、弄虚作假、铺张浪费。要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不搞脱离国情、脱离实际、脱离群众承受能力的盲目建设,真正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用在群众最急需的地方。 (三)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发生问题。随着国家经济发展和财力的增强,各级政府用于人民健康和医药卫生发展的投入逐年增加。怎么用好这笔钱,把钱真正用到最急需的地方,用到群众最关心的地方,用到效益最明显的地方,需要认真研究。当前,我们在财政资金分配使用上存在的问题,一是执行进度太慢,大量资金滞留;二是有些资金使用效益不高。对此,纪检监察部门要配合财务主管部门开展督导检查,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改进资金管理,提高资金效益。(四)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加强队伍建设。长期以来,卫生系统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从全局和政治的高度,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维护行业纪律,做了大量的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实践证明,卫生纪检监察队伍是一支富有战斗力、值得信赖的队伍,是推动卫生改革发展的重要力量。党的十七大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卫生纪检监察的任务越来越重,加强队伍建设也越来越迫切。各级卫生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强学习,掌握中国特色反腐倡廉的基本要求,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卫生行风建设的规律,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质量和水平。要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和卫生政策规定,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工作本领。要认真履行职责,发扬坚持原则,刚正不阿,敢于碰硬的精神,严格依法依纪办事,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保证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要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围绕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继续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工作,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强化资金监管,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有效性。要充分发挥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能作用,制定和完善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问题的措施和办法,形成具有卫生行业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要坚持清廉自守,模范遵守党章和国家法律规定,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特别是办案纪律和保密纪律,自觉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筑牢思想道德防线,自觉接受监督,树立良好的形象。 卫生系统的各级领导要关心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纪检监察组织,落实人员和经费保障。要关心和爱护纪检监察干部,在政治上要信任,工作上要支持,生活上要关心,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培养、交流和选拔任用,对工作成绩优异的干部,该表彰的要表彰,该重用的要重用,该提拔的要提拔,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发挥良好的导向作用。 同志们,在过去的一年里,全国卫生纪检监察工作在严肃党的纪律、端正行业作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促进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春节将至,我代表卫生部党组对大家一年来的辛勤工作表示诚挚的感谢,并通过大家向全国卫生纪检监察干部致以节日的问候和新春的祝愿。祝大家在新的一年里,工作愉快,家庭幸福,身体健康!
               谢谢大家!